本資料為工程項目勞務分包施工協議書(范本),WORD格式,6頁,合同包含內容:工程概況、承包分項施工項目、承包分項施工方式、質量標準、工期、承包施工范圍及工作內容、工程量計算辦法及單價、付款方式、雙方職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質量及驗收、
本資料為某工程基坑支護勞務分包協議書, 依照《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四川省、成都市等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使勞務分包有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工作秩序,遵循公平、守法、誠信的原則,公司就質量、安全
前進街永興路至南環路東西兩側及河道兩側線坑挖槽、燈基礎澆筑、回填土平整夯實及地面恢復。青年公園線坑挖槽、燈基礎澆筑、回填土平整夯實及地面恢復。
本資料為工程項目施工框架協議,WORD格式,7頁,協議包含內容:總則、合作方式、定價原則及支付、權利和義務、保密、期限與終止、協議的生效及其他,內容具體,可供參考。
審查合伙人的資格,是簽訂合伙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選擇合伙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
如今后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如今后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項目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書范本,WORD格式,4頁,合同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工程地點、雙方權責、事故處理等相關內容,可供參考。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上報工作量的時間為每月月底,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支付額度以河北省預算定額人工工日比率執行,支付時間為次月15日-20日,工程完工付到實際完成工作量的95%,5%尾款竣工結算后一次付清。
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工程項目居間合同協議承諾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務院第19號、國家工商總局第36號和財政 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第29號】及第60號文件關于〃居間傭金支付"等文件的相關 規定,甲方于2020 年 月 日,特委托乙方就 作前期的居間
本工程的合作原則為“項目合作、共同管理、風險共擔、利潤分成”。在甲、乙雙方就本項目開展合作的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投標、簽約、施工、竣工及保修等階段)中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開展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策劃并實施
本工程的合作原則為“項目合作、共同管理、風險共擔、利潤分成”。在甲、乙雙方就本項目開展合作的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投標、簽約、施工、竣工及保修等階段)中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開展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策劃并實施
小高層給排水系統(給水、排水、消防)安裝工程。包括預埋、安裝、油漆、設備安裝調試、試水試壓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局部修改、開槽洞補槽洞、垃圾清理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工程變更按甲方與業主的聯系單工程量計算。
我國的建筑業自推行項目管理體制改革以來,初步的形成了以施工總承包為龍頭、以專業施工企業為骨干、以勞務作業為依托的企業組織結構型式。但是,這種理想的組織結構型式并沒有起到預期的理想效果。除少部分專業程度較高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專業分包企業完成外
工程承包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中山“陽光半島”住宅項目 ST 型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本工程的合作原則為“項目合作、共同管理、風險共擔、利潤分成”。在甲、乙雙方就本項目開展合作的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投標、簽約、施工、竣工及保修等階段)中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開展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策劃并實施
本資料為某工程施工經濟責任制承包協議書, 為適應建筑業改革,搞活經營機制,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保證優質、安全、文明、快速地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務,甲方依據本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合一管理體系》標準和有關規章制度,決定實行獨立
本資料為:某地區工程項目分包申請單詳細文檔,資料內容包括:專業公式,計算表格,思維導圖等多種形式,文檔符合標準,資料可靠,內容豐富,思路詳細,可供參考。
本辦法包括工程項目專業分包管理的基本原則、管理職責分工、專業分包企業的資格審查、選用、過程管理、過程評價和終結考評,及子分公司專業分包管理的檢查及獎懲等內容。
簡介:工程項目專業分包班組安全管理臺賬,doc格式;41頁; 主要內容: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制度。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