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建筑內部裝修的消防安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減少建筑物火災的危害,特制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于民用建筑和工業廠房的內部裝修設計。本規范不適用于古建筑和木結構建筑的內部裝修設計。
1.0.1 為了防止和減少高層民用建筑(以下簡稱高層建筑)火災的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規范。 1.0.2 高層建筑的防火設計,必須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針對高層建筑發生火災的特點,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
針對汶川地震暴露出來的實際震害情況,結合2008 版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的調整,探討建筑物抗震設計理念,以及建筑結構設計工作中應該引起重視的幾個問題,以利于今后的建筑物的抗震設計工作。
工業建筑的電氣cad 設計與民用建筑不同,工業建筑一般單層 層高較高,單間面積大,動力負荷多。會接觸到高壓氣體放電燈照明、 明敷設線路、動力設備配電、電動機控制原理等等方面的設計。設計 前首先要對設計對象有深入的了解,比如對該工業建筑的建筑
本次修訂后共有14章12個附錄。除了保持2008年局部修訂的規定外,主要修訂內容是:補充了關于7度(0.15g)和8度(0.30g)設防的抗震措施規定,按《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調整了設計地震分組;改進了土壤液化判別公式;調整了地震影響系數
根據建設部落實國務院《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的要求,依據地震局修編的災區地震動參數的第1號修改單,相應變更了災區的設防烈度,并擬增加部分條文的修訂,合計改動28~29條,其內容統計如下: 1. 災區設防烈度變更,涉及四川、陜西、甘肅,共
各支隊: 針對我省建筑防火設計審核中存在執行現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簡稱《建規》)、《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簡稱《高規》)不規范的問題,經總隊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并商相關防火設計規范管理組,現將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規定,請認真貫徹執行。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局部修訂稿 (2016),為2016年對抗震規范局部修改部分
適用于自來水市政管網的壓力不能滿足使用要求場所的加壓供水,主要包括 A新建 擴建或改造的住宅小區,公寓樓的生活用水 B新建或改造 的辦公樓寫字樓的生活用水 C 賓館 酒店 醫院 商場 等 場所的生活用水 D 自來水市政管網中間加壓泵站的大流
在分析高層民用建筑發生火災原因的基礎上,指出在高層民用建筑電氣防火設計時應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