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規中7.2.2條第一款:底部加強部位厚度不應小于層高或剪力墻無肢長度的1/16且不小于200。條文說明中解釋說只要滿足層高的1/16或無肢長度的1/16二者之中的較小值即可。如此說來豈不是200的墻厚可以用于墻肢小于3200情況下的8000(夸張一點)的層高?這合理么?請高手指點!謝!
發現有不同的做法:1、底部加強層及地下室采用同一截面厚度;2、地下室一個截面厚度,地上部分分為兩個不同截面厚度;但地上部分的第二次截面變化并非全部變化而是部分墻厚發生了變化。為此我深感疑惑:高規是有要求墻側向剛度可沿高度變化,但并無說明如何變化?墻厚到那一階段可進行變化是按什么來確定的?若按軸壓比控制,那么似乎又很難找到規律?有人說一般4、5層變化一次截面,若是變化截面是全部變化還是局部變化?
6度區四級剪力墻,底層層高5M,一層不做樓板,基礎采用獨立基礎,基礎頂到一層的高度約有3m,這樣的話剪力墻的無支長度是不是按8m算?250mm的剪力墻是不是太薄了?做到300mm的厚度才比較安全?底層做樓板,剪力墻是不是就有了側向支撐。底層剪力墻的軸壓比已經接近0.6。我單位總工堅持說做250mm厚已經夠了,我要把底層剪力墻加厚到300mm,總工不同意,我該怎么辦?[ 本帖最后由 fengjixuchuixq 于 2010-10-14 00:12 編輯 ]
剪力墻抹灰如何防止空鼓 界面劑 甩漿 噴砂 掛網
按照一般通俗的講法,假設一高層中的某層剪力墻,層高即墻高3m,墻厚200mm,L型墻,兩段墻肢均長2m,墻長4m。那么該如果理解這層剪力墻的截面高度、截面厚度、截面長度這三個概念呢,我的理解,墻肢的截面厚度為200mm,墻肢的截面高度2m(以單肢考慮)、2000/200=10>8即不為短肢,墻肢的截面長度為3m。可知墻肢的截面高度與截面長度與通俗理解是相反的,即墻肢截面高為通俗墻長,墻肢截面長為通俗墻高。附短肢墻與異形柱的區別截面尺寸:柱:H/B < 3;(單肢)異形柱:H/B <4;(一般柱肢數≤兩肢)短肢剪力墻:4 < H/B < 8; (墻肢數≤兩肢)剪力墻:H/B >8。(不限)當有大于兩肢的短肢墻或異形柱時,盡管各肢的長寬比符合要求,也宜按墻輸入、設計。但在高規7.1.2提到,”各墻段的高度與墻段長度之比不宜小于
高層剪力墻結構,由于戶型變化,有個別剪力墻(包括兩個一字型)在底部三層厚度由200mm變厚到250mm和300mm,但是現場施工仍然施工的200mm,如何補救?
高規:7.2.2條,一、二級抗震等級底部加強部位墻厚 不應小于層高 或剪力墻無支長度的1/16;而深圳審圖說 要同時滿足!個人理解或 是滿足其一!請同志們說說討論一下自己的觀點!
剪力墻寬度和剪力墻厚度一樣嗎?在剪力墻和柱之間進行“連梁開洞”中:在剪力墻和柱之間布置深梁,梁長大于剪力墻厚度,梁寬等于剪力墻寬,梁高等于半層高或層高? 不理解這其中的含義,搞糊涂了,這樣連梁的L0/h是不是很小啊……請教!急切等!謝!
GS錄入系統中分別布置剪力墻和矩形柱,點按“連梁開洞”,在剪力墻與柱間布置深梁,梁長要大于剪力墻厚度,梁寬度等于剪力墻墻寬,梁高等于半層高或層高;這樣L0/h是不是很小啊??急切等待各位的解釋,非常感謝!!
正在施工一個框剪結構的高層住宅,在施工的過程中,由于沒有及時嚴格控制模板垂直度,導致澆筑完成的混凝土外墻部分位置出現了墻厚遠大于設計墻厚的,也有部分部位遠小于墻厚,在照片中看到,從外墻混凝土邊到放線的內側邊緣差不多23cm啦,而墻厚設計厚度為20cm,有個部位墻厚只有17cm啦。出現這樣的問題該如何處理?
高層住宅剪力墻結構可以做到160,但是存在以下疑問:1.施工有難度,鋼筋太密,2.平面內的框架梁寬度又不能小于200,有矛盾,3:160厚的磚市場沒有,接茬有問題。有人做過小于200厚的混凝土墻嗎?以上的類似問題如何處理的?
請問大家設計時候寫說明,剪力墻墻身保護層厚度與邊緣構件的保護層厚度不同么。
一般使用鋁模后,混凝土的平整度和垂直度都能滿足不抹灰的要求,我們工地打算對使用鋁模施工后的剪力墻不抹灰,只掛膩子
如圖,這2根梁跨高比小于5,還算連梁嗎
交底內容:內墻抹灰工程:本工程需進行抹灰的施工面主要為砌塊墻面;砼墻墻面(墻面基層處理打磨,超差部分用水泥砂漿修補)。為一般抹灰工程。1、材料要求1.1、水泥:采用Po.325水泥,水泥應按品種、標號、出廠日期分別堆放,并保持干燥,不同的水泥不得混用,并分批量進行復試,合格后方可使用。1.2、細骨料:宜使用中砂,含泥量不超過5%(用于混凝土時為3%),使用前用5mm孔徑的篩子過篩。2、主要機械設備準備2.1、主要工具:砂漿攪拌機、5mm的篩子、灰斗、大平鍬、小平鍬、除抹灰工一般常用工具外,還應有軟毛刷、鋼絲刷、粉線包、噴壺、小水壺、水桶、米厘條、分格條等。3、作業條件3.1、抹灰工程必須在混凝土結構工程、砌體工程全部完成,對墻體上被剔鑿的管線槽、洞進行整修完善,對高于墻面的砼應剔鑿并經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施工。
剪力墻結構同一層的墻厚度可以不一樣嗎?在做個28層的純剪,底部加強區墻厚取300,但老總說取250即可,計算后有兩段墻穩定性不滿足,老總說把這兩段墻加厚到300即可。此法可行不?
按照《高規》的字面意思是不滿足墻厚要求時才按附錄D計算穩定,這是不是說墻厚滿足要求時即使計算不滿足要求也沒關系呢?構造滿足了計算不滿足卻沒問題? 而且pkpm計算穩定時將無效翼墻(即使只是100的墻跺)也計入在內,導致原本穩定計算無法通過的墻跺加上無效翼墻后就通過了計算。 另外新《抗規》里只是將墻厚的要求規定為“不宜”,未說明違反了“不宜”之后的解決辦法更沒有提及穩定計算的要求。到底按哪本規范執行呢? 現在做的一個工程地下3.9層高,200的墻厚滿足兩本規范的要求,但pkpm計算穩定性有個別墻肢不滿足要求,是按《高規》的字面意思呢還是應該再手算復核穩定?或者直接執行《抗規》,墻厚滿足即可。 望高手指點!!謝謝!!
剪力墻底層一般為加強層,規范規定根據不同的抗震等級,墻厚不應小于層高1/20(1/16...),但底層層高應該如何取值沒有明確交代,是否直接按建筑層高,還是要考慮室內外高差,還是至基礎頂面或是承臺梁頂面,希望大家來探討一下,另外因需滿足本條規定而加大墻厚的情況下導致墻長與墻厚之比小于8,那么是否應該按短肢墻考慮呢?例:底層層高4500,標準層層高3000,抗震等級三級,按上部結構要求墻厚200,肢長1600即可滿足剪力墻結構構造,底部加強層厚度需加大,取250,是否滿足(按建筑層高計算滿足),但肢長如果1600則不滿足墻長與墻厚之比8的要求。
本人沒做過高層,希望大家在不忙的時候幫幫我!:lol 開始說正文了:例如:短肢剪力墻結構中的一個L型短墻,長短肢的軸壓比分別為0.49和0.51(短肢尺寸很小300),我想問一下,PKPM剪力墻軸壓比是不是按單肢分別計算所得,如果是的話為什么加長長肢,短肢軸壓比會下降(相應的短肢重力荷載代表值下降了).這種情況是應加長長肢還是應越過門洞加長短肢(短肢是300的墻垛,墻垛凈尺寸200,墻厚100.).越過洞口后的長度多少合適?希望各位老師不吝賜教.俺在這里十分感謝您啦:loveliness:
我用梁單元擴展生成剪力墻,原有梁可以刪除吧?要是能刪除的話,刪除時可以選擇“包括自由節點”么?連梁和剪力墻之間的連接程序是怎樣模擬的呢?感覺一有剪力墻建起模來很麻煩啊。大家都是怎樣操作的呢?請指點一下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