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西部通道填海及地基處理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區后海灣,東濱東路以南,科苑大道以東,擬建沙河西路西側。 -B(S=121857m2)、Ⅲ-C(S=109890m2)、Ⅳ-A(S=112964m2)、Ⅳ-B(S=107063m2)、Ⅳ-C(S=
該工程項目規劃填海面積為1443398m2,共分為Ⅰ-A(S=143886m2)、Ⅰ-B(S=159767m2)、Ⅰ-C(S=24443m2)、Ⅱ-A(S=176437m2)、Ⅱ-B(S=212358m2)、Ⅱ-C(S=85180m2)、Ⅲ
該工程項目規劃填海面積為1443398m2,共分為Ⅰ-A(S=143886m2)、Ⅰ-B(S=159767m2)、Ⅰ-C(S=24443m2)、Ⅱ-A(S=176437m2)、Ⅱ-B(S=212358m2)、Ⅱ-C(S=85180m2)、Ⅲ
深圳西部通道填海及地基處理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區后海灣,東濱東路以南,科苑大道以東,擬建沙河西路西側。
深圳西部通道填海及地基處理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區后海灣,東濱東路以南,科苑大道以東,擬建沙河西路西側。
該工程項目規劃填海面積為1443398m2,共分為Ⅰ-A(S=143886m2)、Ⅰ-B(S=159767m2)、Ⅰ-C(S=24443m2)、Ⅱ-A(S=176437m2)、Ⅱ-B(S=212358m2)、Ⅱ-C(S=85180m2)、Ⅲ
水電部分:固定綜合單價合同,按實際面積*綜合單價:單價組成:打磚墻(120、200、240墻)20元/m2、打混泥土樓板40元/m2、打構造柱20元/m、打混泥土梁70元/m、打空調挑板上口10元/個(長約300mm)、打空調挑板下口20元
1.1.1 工程名稱: 漳州市xx港口陸域和加工物流區(Ⅰ區A、B地塊)填海造地工程 1.1.2 建設地點: 漳州港xx港區 1.1.3 工程項目施工范圍: 本工程為I區A地塊(南9#~11#碼頭后方)填海造地及I區B地塊(南2#碼頭后方,
工程結算審計合同(樣本),word格式,7頁。 目錄: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第三部分 本合同適用標準合同中條件
本資料為天津某土方回填工程合同, 有關工程建設房心及周邊回填土工程施工的專業分包合同。 乙方按甲方制定的場外現狀基礎上土方回填,壓實,機械攤平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依據本合同文本、法規、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根據實際情況可推斷出的為完成一個完
本資料為某工程鋼結構施工合同, 1.1 在本合同(如下文所定義者)中,以下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 “業主”是指 ,是區二期工程主要股東。 2) “業主代表”是指“業主”為本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全面管理而派出的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分為宏觀管理和微觀管理兩個方面,宏觀管理主要是指國家各級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建筑工程公司合同進行的監督和檢查。宏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經濟秩序,保障建筑工程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公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
建筑工程油漆施工合同: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的涂料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合同應具備雙方主體合格、工程確定合法、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應違法、符合法定程序等五個要件之后才能生效。如果工程合同不具備該五個條件之一,就會出現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銷甚至合同無效等法律后果。
為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規范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備案辦法》的規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實行建設工程合同備案審查。屬龍崗區住房和建設局管理權限范圍的項目,建設工程合同簽訂后,工程的發包單位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